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校内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综合实践教学质量,现对2024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教学工作准备:省校教务处完成“一平台”专业责任教师分配工作,专业责任教师及时完成学习网综合实践课程复制,修订完善教学文件,设置综合实践提交区并按“专业名称+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课程ID”进行命名,同时设置每门课程的形考比例(100%)和作业提交截止时间。
2.实践课程注册:各办学单位按照学生当年当季教学计划进程表进行课程注册,课程注册确认后数据同步到学习网,学生可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实践活动。
3.指导教师安排:各办学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聘请取得相应指导资格的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实践作业撰写等任务。聘请指导教师请参照《甘肃开放大学2023年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名单》(已更新至2023年5月)。各办学单位若需省校协调安排指导教师,须以正式文件报省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协同教学部统筹指导教师安排工作。各学习中心根据指导教师聘请情况完成分班、班级命名和指导教师分配等工作。
4.作业提交评阅:本、专科实践作业的撰写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及省校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各办学单位督促本科学生按时将实践作业定稿以PDF格式上传至学习网各专业综合实践提交区相应位置,指导教师登录学习网对学生的实践作业进行审阅并评定成绩。专科实践作业由各办学单位自行规定提交方式。
5.成绩审核录入:本科实践作业成绩由省校负责审核和录入,专业责任教师审核时对不合格的成绩须在学习网评语栏备注原因。专科实践作业成绩由学习中心进行初审,市(州)开放大学复审后录入到“一平台”考试系统形考成绩中。
6.材料整理归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本、专科学生综合实践教学过程性材料、各类表格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办学单位须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及省校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制定2024年春季学期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落实各环节要求。
2.各办学单位务必对本科综合实践课程进行手动分班,按照要求统一命名。
3.各办学单位于7月9日前将电子版《甘肃开放大学实践教学成绩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各专业责任教师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4.专业责任教师须以Excel格式导出本科实践作业成绩表,并备注审核不合格的原因。教学部汇总并审核成绩表,并将电子和纸质材料报教务处考试科。电子材料包括:各专业成绩表、汇总成绩表(均以附件3的形式提交);纸质材料包括:汇总成绩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5.各办学单位如需附件2中未列及专业的教师联系方式,请与教学部赵世莉老师联系。
三、时间安排
1.本专科学生实践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本科实践作业指导教师评阅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专业责任教师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4日,教学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7日。
3.专科实践作业学习中心成绩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5日,市(州)开放大学成绩复审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月14日。
四、督导检查
1.各级办学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及省校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相关规定及各专业综合实践要求,落实好本学期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对组织实施情况开展自查,留存过程性资料,以备督查。
2.省校相关部门将适时对各办学单位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联系方式
1.教学部:赵世莉
联系电话:0931-8826360
2.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王柯 苏梅
联系电话:0931-8825481
3.教务处考试科:冯国献 李丹
联系电话:0931-8827057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