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校内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加强综合实践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指导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质量,省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4月15日。
二、培训内容
1.开放教育本、专科专业综合实践教学要求及实施方案等。
2.针对近年来综合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
三、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采用在线培训方式。
2.参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学习培训内容,完成相应培训任务考核。
3.在线培训网址:http://jwc.gsou.edu.cn/xzzq.htm。
四、申报条件
各办学单位专兼职教师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获得相应专业综合实践指导教师资格。每位教师最多只能申请两个相近专业的指导资格。
(一)申请本科专业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2.成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有两年以上开放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二)申请专科专业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需满足:本科或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1.各办学单位按照申报条件,于4月2日前完成参训教师的学历、职称和专业等信息的初审工作,并通知初审合格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2.各办学单位统一收集、整理汇总所属学习中心/部门参训教师的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报名表(见附件1)及培训答卷,于4月15日前发送至各专业责任教师邮箱(见附件2),同时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教学部赵世莉老师邮箱。
3.各专业责任教师于4月19日前完成参训教师培训资料审核,并对参训教师考核情况给出结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需备注原因。教学部汇总各专业参训教师培训考核结果(见附件4),于4月23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609639247@qq.com。
4.教务处于4月26日前在学校主页教务教学栏目公布培训考核结果。
5.各办学单位需要申请未列入此次培训的专业综合实践指导教师资格,请与专业责任教师或教学部赵世莉老师联系。
六、联系方式
教学部:赵世莉0931-8826360,108665848@qq.com
教务处:苏 梅 0931-8825481,609639247@qq.com
附件:
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