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9-12

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

    根据《甘肃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甘开大发〔2023〕38号),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本学期免修免考工作继续在“一网一平台”开展,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免修免考申请、审批等工作。免修免考申请条件及审批流程见附件1,学院、学习中心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2、3。

    2.各办学单位须向学生介绍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和流程,督促学生及时提交《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见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明材料(成绩单、各类证书等)。

    3.各学习中心在“一网一平台”完成免修免考申请后提交所属市(州)开放大学进行审核,市(州)开放大学审核后提交省校复审,省校复审通过后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

    4.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含)以上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但须选修国家开放大学指定替代课程(见附件5),替代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申请免修免考。

    5.2024年春季及之前注册学习单科课程并成绩合格的学习者,可按照《甘肃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甘开大发〔2023〕38号)相关规定通过所在学习中心提交相应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得现修学历教育相应课程学分。

    6.各学习中心组织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学生在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平台(https://www.gslecb.cn)存入待申请免修免考的学习成果,并进行认证和转换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6)。各市(州)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及时做好学生拟申请免修、免考学习成果的存储和认证审核、转换初审(操作流程见附件7)。

    二、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须在“一网一平台”进行课程注册并确认,须于2024年10月21日前完成“一网一平台”免修、免考申请和材料提交,逾期将无法进行申请。

    2.各办学单位要重点排查即将毕业学生的免修、免考申请情况,避免因未申请免修、免考影响学生按期毕业。

    三、材料上报说明

    (一)上传平台材料说明

    根据不同免修、免考申请类型,在“一网一平台”附件区域提交相应材料。上传材料主要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证书、单科课程注册成绩单、学习成果转换证明、毕业证书等。

材料上传要求:各类证书、毕业证书须为原件扫描件;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等须为加盖市(州)开放大学或学习中心公章的扫描件,否则在复审环节不予通过。

    (二)上报纸质材料说明

    1.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

    2.甘肃开放大学免修免考汇总表(见附件8),须由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市(州)开放大学公章;

    3.申请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证明材料(各类证书、单科课程注册成绩单、学习成果转换证明、毕业证书等)复印件1份,需注明学生学号及预申请免修免考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并加盖市(州)开放大学或学习中心公章。

    (三)上报电子材料说明

    甘肃开放大学免修免考汇总表。

    各办学单位须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至省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1.教学管理科:王秀英 苏梅

联系电话:0931-8825481

电子邮箱:609639247@qq.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甘肃开放大学教学管理科1315室 邮编:730030

    2.学分认证管理中心:林佳

联系电话:0931-8822018;

 

附件:1.免修免考申请条件及审批流程

2.“一网一平台”免修免考操作手册(学院)

3.“一网一平台”免修免考操作手册(学习中心)

4.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

5.公共英语课免修免考条件列表

6.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账户建立及学习成果存储认证转换学生操作流程

7.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成果存储认证转换申请审核分中心操作流程

8.甘肃开放大学免修免考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